招標控制價在招標過程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但實踐中也存在一些常見問題,這些問題可能影響到招標的公正性、合理性和效率。
資質不符:招標控制價沒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人編制和復核。
雙重委托:工程造價咨詢人接受招標人委托編制招標控制價后,再就同一工程接受投標人委托編制投標報價,存在利益沖突。
未遵循規范:招標控制價沒有根據《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等依據編制與復核。
超過概算未審核:招標控制價超過批準的概算時,招標人沒有報原概算審批部門審核。
未公布或報送:招標人沒有在發布招標文件時公布招標控制價,或者沒有將招標控制價及有關資料報送工程所在地或有該工程管轄權的行業管理部門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備查。
清單問題:招標工程量清單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存在缺項、漏項或重項錯誤,以及工程量計算錯誤等問題。清單項目特征描述不具體、特征不清、界限不明,達不到綜合單價的組價要求。
與招標文件脫節:招標控制價沒有充分考慮招標文件中有關合同條款對工程造價的影響,存在招標文件與招標控制價相脫節的現象。
特殊材料定價不合理:招標控制價對特殊材料的價格和施工方案未進行充分調研,定價不合理。
不合理打折:招標人將合理的招標控制價打折公布,導致投標人報價更低,可能引發計價糾紛和安全事故、質量事故。
費率選取不當:綜合單價中的企業管理費、利潤、風險費等費率選取過高或過低,影響招標控制價的合理性。
材料價格不合理:主要材料價格或暫估價的計取不合理,如材料市場詢價不合理,或招標文件要求品牌材料而詢的是常規材料的價格等。
措施項目費用不全:在編制招標控制價時,只考慮了最常規措施項目,未根據擬建工程項目的類似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來考慮并計取相應的措施項目費用。
未考慮特殊因素:招標控制價的編制未考慮招標文件中的發包人要求、特殊技術要求、優質工程標準、材料品牌等對控制價的影響。
未預留暫列金額:暫列金額是招標人在工程量清單中暫定并包括在合同價款中的一筆款項,用于施工合同簽訂時尚未確定或不可預見的費用。有些招標人在編制控制價時未預留暫列金額,可能導致項目結算金額超出合同價。